化療除了可以導致白細胞減少之外,還可以抑制骨髓造血功能,導致血小板減少,這也是化療最常見的并發癥之一。
化療導致血小板減少的機制
化療藥可以殺傷增殖比較活躍的細胞,包括腫瘤細胞和正常細胞。其中,造血干細胞增殖活躍,容易被化療藥誤傷。血小板的壽命只有8-10天,造血干細胞通過分化增殖,源源不斷生產血小板。一旦化療藥抑制造血干細胞,就會導致血小板減少。
一般情況,血小板會在化療后第5天開始下降,化療后第7~14天達到最低值,之后緩慢上升,在第28~35天恢復到正常水平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危害
化療藥物可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,導致外周血中血小板低于正常值,這是癌癥病人做化療時候最常見的治療并發癥之一。血小板減少可能增加病人的出血風險,導致化療時間延遲降低,降低藥物劑量,甚至是中止化療,將來影響到癌癥病人的治療效果,延長住院時間增加醫療費用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發生率
在病種分布上,美國曾經做過一項流行病學調查,在43,995名癌癥病人中進行分析,發現其中61.7%的結直腸癌、55.5%的非小細胞肺癌、45.6%的卵巢癌和37.6%的乳腺癌發生了化療所致的血小板減少,當然在這項研究定義的血小板減少是小于150G/L。我們臨床上認定的血小板減少標準是低于100G/L。
容易導致血小板減少的化療藥
并不是所有的化療藥都會導致血小板減少,其中含有吉西他濱、鉑類、蒽環類和紫杉類的化療方案,更容易發生血小板減少,這些化療方案導致血小板減少的發生率分別為64.2%、55.4%、37.8%和21.9%。發生II°血小板減少的患者占4.3%~23.2%,III°血小板減少的患者占1.9%~11.2%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分級
血小板減少分為四級,分別是:
- I°血小板減少:75G/L≤血小板<100G/L
- II°血小板減少:50G/L≤血小板<175G/L
- III°血小板減少:25G/L≤血小板<50G/L
- IV°血小板減少:血小板<25G/L
血小板越低,出血的風險越高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治療藥物
血小板減少治療藥物包括:人重組白介素11(rhIL-11)、重組人重組血小板生成素(rhTPO)、羅米司汀和艾曲泊帕,目前國內批準使用的只有前面兩個藥物。
rhIL-11和rhTPO兩個藥物個人優缺點,前面一個藥物治療費用低,但是副作用較大,年齡偏大或者有心臟疾病的病人不能使用。后面一個藥物費用高,但是副作用小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治療流程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:
- 如果有活動性出血,應該立即輸血小板,或者輸血小板同時給予TPO。
- I°血小板減少可以密切觀察血小板水平和出血情況。
- 血小板在10-75G/L之間,使用TPO和(或)IL-11。
- 血小板低于10G/L,輸注血小板,或輸出血小板同時使用TPO。
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預防
對于發生過III-IV度血小板減少的病人,如果有可能再次發生血小板減少,或者出血風險較高的病人,可以進行預防性治療,稱之為二級預防。
血小板減少和出血的高風險因素包括:
- 既往有出血史;
- 化療前血小板低于75G/L;
- 接受含有鉑類、吉西他濱、阿糖胞苷以及蒽環類藥物的化療;
- 腫瘤細胞骨髓浸潤;
- 體能狀態評分≥2分;
- 既往接受過放療,尤其是全腦、骨盆和胸骨的放療。
如果患者既往患者發生過III-IV°血小板減少,本周期化療結束后有血小板下降趨勢,或者存在出血高風險,可以在化療后6~24小時開始預防性使用升血小板藥物。
【參考文獻】
- 重組人白介素-11防治血小板減少癥臨床應用中國專家共識(2021年版),《臨床腫瘤學雜志》,2020年。
- 中國腫瘤化療相關性血小板減少癥專家診療共識(2019版),《中國醫學前沿雜志:電子版》, 20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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